蝶山区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
admin 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09-29
1、外商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和广西优势产业项目,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,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,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,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,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三年至第五年按15%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2、外商投资新办交通、电力、水利、邮政、广播电视企业,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,自获利年度起,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...
梧州市税收优惠政策
admin 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09-29
1、对设在梧州市的国家鼓励类企业,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,减按24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经营期限10年以上的,从获利年度起,第一、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上述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指:享受15%优惠税率的企业,按15%税率减半计算;享受24%优惠税率的企业,按24%税率减半计算。2、对设在梧州市的国家鼓励类企业,以及自治区确定的有色金属、电...
梧州市土地使用优惠政策
admin 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09-20
1、凡外商收购梧州市企业(不分所有制),其股份50%以上,或者购买梧州市企业(不分所有制)之房地产,用于开办生产项目的,免收土地变更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、房屋所有权登记费。2、城市规划内的农用地每年100—1000元/亩租金,农村土地每年50—500元/亩租金,当年可获使用权。在核心区投资的企业,地价按国家、省有关规定的最底标准确定。一次性投资在500万美元或3000万元人民...